一、图书借阅证的办理
1、 办证对象
(1)本校在职正式教职工以及离退休教职工。
(2)就读本校的学生。
2、办证手续
(1)新生到校,根据教务处录取名单,由图书馆统一安排,以班级为单位,由班长来馆集中办理。
(2)读者办证时,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(3)图书馆馆长室负责办证的具体事务。
3、证件补办
(1)读者借阅证丢失后,应持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及时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。挂失前造成对损失,概由本人承担。
(2)学生补办借阅证须持本系出具的证明,并交2寸彩色照片一张。
二、图书借阅证的使用和管理
1、借阅证是读者取得利用图书馆权利的合法证件,凭此证方可借阅图书馆的藏书和进入各阅览室。
2、借阅证要妥善保管,遗失后被他人冒借图书,概由本人负责赔偿。
3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不得委托他人代借图书。持他人借书证借书,停止委托人和借阅人借阅权1个月。
4、读者离开学校时(毕业、结业、退学、休学、工作调动等)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,并交回借阅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